更新时间:2022.08.26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
投保人无力负担的,保险人能解除保险合同。但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投保人经催告后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因上述原因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3、中止后满二年,双方未达成继续补交的协议。
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显失公平的无效;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无效。
赔偿责任。如果是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需要由个人赔偿全部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要由车主承担,其他剩下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双方事故可以理赔,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
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之后,超出的的部分,驾驶人缴纳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险应当在其限额内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以下: (1)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保险合
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该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2、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全称交通强制责任险,是我国于2006年7月1日发布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重复投保
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子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 (三)对社会发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