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后,如果遗嘱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了所有遗产,那么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如果有遗嘱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被推翻。如果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或者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公
1、被继承人将遗产遗赠后法定继承人是否能取得财产取决于遗赠后是否有剩余财产。如果有剩余遗产是可以继承的。 2、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因此,在存在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因此,继承开始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遗产不一定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部分被认定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
1、法律对遗嘱能不能交给继承人保管没有作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继承人可以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亲笔书写,且存在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