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在瑕疵出资时的清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其他对出资瑕疵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包括公司债权人的请求范围。
股东出资瑕疵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 1、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 2、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
一、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对瑕疵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的追偿,主要由该公司、其他股东以及社会相对人来进行,对此民事责任的追究,我国法律采取民不告、官不纠的原则。而受害的公司、股东和社会相对第三人为了维护
转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缺陷出资连带负有补充出资的法律责任的观点。理由是股票转让后,原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一起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客观地成为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承担主体。原股东转让所有权时,有义务向受让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按责任的指向,可分为两类: 1、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