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用人单位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补贴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除了发放高温补贴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1.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每人每出勤日。 2.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每人每出勤日。 3.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
高温津贴发放对象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高温补贴发放对象为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露天环卫工人,但不限于这些职位,具体应根据岗位性质决定。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因地区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
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
公务员一般是没有的。根据最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