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强拆要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强制拆迁需要的手续有: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
行政强制拆迁只能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于被征收人协商不成,且被征收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又不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需要提交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对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笔录
房屋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需要出具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
办理拆迁协议公证,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拆迁协议公证,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房屋征收拆迁的手续包括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作出征收决定等。 2、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3、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 (l)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提交的证件。 (2)被拆迁物产权或使用权情况及现状。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协议条款是否完善、明确,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5)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已报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
实施强制拆迁行为时需要证明人到场进行证实。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