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符合下列要件则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A.诈骗数额仅限现金;B.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
共同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方法: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包括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贷款诈骗罪认定判刑的标准: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原因; 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过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余方式诈骗贷款。 贷款诈骗罪是以欺诈、隐瞒、造假等方式来骗取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3、客体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财产的所有权和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行为骗取银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 A.诈骗数额仅限现金; B.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包括:1.主体认定: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认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客体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
对贷款诈骗共同犯罪应这样定罪: 1、主犯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从犯犯此罪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条件如下:票据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
对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为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
票据诈骗罪认定如下: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汇票、本票、支票无效; 3、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