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投保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侵权人自己承担。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没买交强险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的话,责任在车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这一部分,就由车主承担。
1.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然后剩余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 2.如果肇事者不是车主,那么还要把车主列为被告,让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然后剩余部分再按责任比例与肇事者分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责任的承担: 1、在没有交纳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有责任的一方,在强制保险的范围内全额承担,超过该数额的,在按照过错程度分担; 2、当事人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
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赔偿的计算方式:由肇事机动车车主在该机动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
未购买交强险应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中进行全额赔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而后向责任人追偿。
未买交强险的赔偿主要有以下规定:对于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