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民事诉讼打赢了,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属于完成胜诉的,诉讼费应当由对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进行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民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则诉讼时效的时限根据具体的规定确定。需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民事诉讼的期限应当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如果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下一个小时或者从次日起算。 期间以月计算,则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计算的,不分平年、闰年。以月计算的,期间届满的日期,应当是届满那个月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没有对应于开
上诉期限自第一审法院判决送达之日起次日起计算。如果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满日。当事人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始日期开始;必要的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当按照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计算。共同诉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民事诉讼中的利息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可以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的计算是: 1.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每件50元至300元计算。 2.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