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逮捕的法律规定:适用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适用下列5种情形: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
逮捕只是一种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最终不一定会判刑。被指控犯了罪的人必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时,法庭才会认定其有罪,并做出相应的刑罚处罚。而且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上诉; 相关规定很多可以免于刑罚处罚的情形。如
被监视居住审查逮捕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会判实刑吗 监视居住是否会判实刑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如果仍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案件还在公安机关办理,不能去检察院了解情况。只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以后才能去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
刑法对逮捕的规定: 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机关:法、检;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适用情形: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
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具有以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有: 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的刑法;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其他法律规定等。
逮捕后能取保候审,但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期满转取保的。 满足条
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 1、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等其他情形。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意见后,决定批准逮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是没有不同的,两种说法只是语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样。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