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可起诉下列人员: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
在特定情况下,在起诉公司时,还可以起诉股东的。正常来说,公司债务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然后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
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的处理方法如下: 1、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
《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
股东的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公司经营过程中,难免有亏有赚,赚钱的时候分钱就好了,但是亏损的时候,股东要不要补足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所以说,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货币出资又称现金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用于实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可起诉下列人员: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
股东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可起诉下列人员: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