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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人民法院强制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如下:向公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公司的有关情况,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权,签定股
股东优待制度是股份公司对有特殊贡献的股东实行的优待办法,它在公司章程中必须载明。股份公司对有特殊贡献的股东采取的优惠办法主要是发行特别股,如发起人股、混和股等,给予这些股东以优惠的权益。各国公司法对此均有一定的限制。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按年度召开的则可称为股东会年会。临时会议是根据临时需要不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为代表四分之
公司股东制度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
并非如此,例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按照《公司法》第三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出现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不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债权人没有申请清算的,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股东在向法院申请清算时,应
股东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挪用公款罪处理。具体而言,一般是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单位职工利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