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如果借条被撕毁,但是仍保持了证明双方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而且双方对借条内容无异议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借条不能保持证明双方借款事实的完整性,则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借条的真实性。
拼接的欠条如果能够辨认,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在法律上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该欠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整的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则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提供其他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等证据。
满足四种情况,才是有效证据。1.合理合法场所获取,不得窃听。2.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得胁迫。3.录音必须具有连贯性,谈话内容清晰可识别。4.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如果欠条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借款双方信息、借款时间、借款内容、还款日期等内容,当事人对借条被撕作出合理解释,并且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被撕毁的,该借条原则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
如果借条被撕毁,但是仍保持了证明双方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而且双方对借条内容无异议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借条不能保持证明双方借款事实的完整性,则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借条的真实性。
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能达成上述条件,欠条是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只能通过其他间接证据证明基本案件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70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
借条能否作为原始凭证,需要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具体来说,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且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当事人填制凭证的日期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