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
性病传播罪符合减刑情形的可以减刑。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刑法》第78条中可以解释性病传播罪可以减刑吗这一问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
构成传播性病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和疾病防治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可以判缓刑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是否适用缓刑与是否患病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只要所判处的刑罚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无再犯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不良影响等条件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缓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只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经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