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申请专利期限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3到5年时间; 2、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到10个月时间; 3、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到8个月时间。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
专利权恢复需要在消除妨害的两个月之内向专利局提交恢复申请,但是具体专利局什么时候同意恢复是没有相关规定的。申请专利权恢复是需要条件的,如果是因为为缴纳费用而被终止,必须有不可抗力的事由才行。
专利失效的恢复时间不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申请恢复专利权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导致其丧失权利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恢复权利的书面申请。
专利申报需要的时间: (1)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在3年以上可以收到授权通知书。 (2)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在12-17个月可以收到授权通知书。 (3)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在8-12个月可以收到授权通知书。
申请专利需要的时间是一年半到三年。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恢复专利申请的方法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申请导致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申请,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
对当事人所持有的专利权的恢复期限为两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专利权超过期限的,其请求专利权恢复的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