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违法行为处罚形式有: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5.法律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不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进行救济的途径包括有: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债权融资,即企业通过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包括以下这些形式: 一、民间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间的商业信用,采用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家筹集资金; 三、租赁,比如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四、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贷款; 五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2、被拆迁人对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