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放弃继承遗产是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割的意思表示。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继承开始后,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并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未在此时间内作出表示的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放弃遗产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具体确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又或者是遗赠所记录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具体来说,第一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是表明放弃继承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但是否进行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必须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其中,口头的意思表示容易被歪曲篡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被继承人死亡后,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
继父母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如果与继子女之间确实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享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
继女不一定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与继女之间产生了法定抚养关系事实,这时候继女才能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有亲生子女,以及养子女才能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另外,公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应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具有扶养关系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女婿能继承老丈人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女婿是不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的。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诉讼,那么女婿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例如亲戚和邻居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