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不可以。离婚判决书是不可以修改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约定可以签署离婚后补充协议,注明日期,协议中和离婚判决相矛盾的地方以在后做出的协议为准,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起诉。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判决书不能换成离婚证,判决书与离婚证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有两个途径: 1、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所以,只要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了。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包括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婚姻关系在国外缔结的。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的判决与内地居民离婚案件的判决基本无异,具体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是:我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对外国当事人具有效力;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是:我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对外国当事人具有效力;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
离婚诉讼和离婚判决书是一起的。离婚诉讼指的是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的诉讼。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后,有一方当
离婚判决书个人不可以修改,且当事人私自在离婚判决书上涂抹修改属于无效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等相关法律强制效力,仅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予以修改,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修改离婚判决书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误,一审离婚判
离婚判决书是不可以修改的。且当事人私自在离婚判决书上涂抹修改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等相关法律强制效力,只有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予以修改,任何个人无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