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不能,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4)必须在法定的
自诉刑事案件法院都会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刑事申诉的立案,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当事人对于已经作出判决的刑事案件是可以申诉的。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只要人民法院立案了不能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对于当事人因刑事案件而进行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受理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
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如下: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申诉具有以下限制: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
受害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还需要准备好申诉书向相关部门递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根据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如果是公诉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检察会撤回起诉。 如果案件属于以下情形,按照规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
不一定,要看提供的证据。不服终审判决的,有两种申诉途径:一是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原判决确属错误的证据方会启动;二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也需提供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