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仅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其他。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不能撤销,但可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具备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主张撤销。《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胁迫;欺诈。属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
可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有: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合同履行完毕后还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的可以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流程如下: 1、自知道起诉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劳动仲裁裁决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撤销。例如用人单位确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具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