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最高性。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性。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和其他形式的遗嘱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数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最后并不以公证遗嘱为准,而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首先,遗嘱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 第一,立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立遗嘱人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第四,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符合法
有效遗嘱的确认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欺诈,胁迫;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应是所有遗嘱中最高的效力。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
多份遗嘱同时存在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此时不分立遗嘱的时间先后。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的效力是同等的,同时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效力与其他遗嘱是一致的,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
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最后遗嘱为准; 2、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
确认遗嘱的效力主要是确认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立遗嘱的形式是否书面,立遗嘱人并注明日期。符合上述条件的遗嘱为有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遗
遗嘱效力可以由法院确认。一般遗嘱人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的,意思表示真实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遗嘱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
遗嘱效力确认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权利和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含义;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
确认遗嘱的效力主要是确认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且真实,立遗嘱的形式是否是书面且有立遗嘱人的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满足上述条件的遗嘱,即为有效遗嘱。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