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据统计,中国每年有数百万家企业因各种原因而倒闭。这些企业如果是破产,则要按破产程序进行,否则必须进行清算才能注销。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
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风险;企业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风险;以及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可能破产的风险等。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和通过报纸向未知的债权人发出公告。
清算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清理与破产企业有关的财产; 3、为清算目的,继续破产企业经营; 4、为了开展清算活动,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会计师和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5、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未履行的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主要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主要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
企业不及时清算并注销公司主要有以下法律风险: 1、公司清算不合法或不当,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存在过错的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和补充赔偿责任; 2、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等其他法
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当困难迎刃而解时,公司得以继续生存,但当困难无法克服时,公司可能要选择申请破产。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企业都面临着法律风险。那么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一方面是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
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从下列人员中产生的: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上述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当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得不面临破产
有刑事风险和民事风险。 1、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 2、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