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面: 1、被害人死亡后,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为近亲属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能依法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根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和残疾赔偿,但经调解,被告有赔偿能力,愿意赔偿更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的,被告确实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
对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由于犯罪行为人的原因导致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犯罪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提交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否则提起民事起诉状。见:民事起诉状原告,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男/女,族,年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职业,住址。(你的)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现押于什么看守所。(对方,可以向检察院查阅文书、起诉书) 诉讼请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实质上是一种民事起诉状。它们的不同之处只在于造成物质损失的事实和理由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前者是由于犯罪行为造成的,而后者一般是由民事纠纷引起的。表现在文书制作内容上,两者既有相同之处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双方个人信息、诉求事由等事项。《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民事诉讼不可以附带刑事诉讼,但是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采取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