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我国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原告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被告是依国家规定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且提起诉讼的事由属于《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受理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它规定法院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如下: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功能是: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 一、协调与稳定;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1)一般性原则。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 ①审判独立原则; 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③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⑤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⑥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如下: 1、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2、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行政法是一个部门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为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高效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辩论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