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以下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
当事人的案件为以下种类案件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下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可以报案并由相应机关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在以下情况下是不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