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规定有: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等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种类分别有:相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相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相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相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的规定包括: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权利内容、辩护人的限制性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时的特殊规定等。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此时是要严格的按照法定的辩护权利来进行的。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人有:公检法与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陪审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可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近亲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即被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或者被告是盲人、
不认罪,也是能判刑的。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