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2.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通报批评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属于声誉罚(也即申诫罚,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相出方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又称为声誉罚或精神罚。另外,如果是在单位内部的通报批评是属于
虽然通报批评这一活动在实践中被行政机关经常使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但关于其定义,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个别专业法律法规中,也只是在罚则一章中出现了通报批评这一概念,至于具体执法中如何操作,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属于声誉罚,是行政处罚重最轻的一个,最终的行政拘留。
雇凶伤人在刑法中被评价为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实际实施伤害行为人都是主犯,两者的社会危害性相同,都应该受到刑罚处罚。但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伤害时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等方面决定。如果伤害行为最后造成了轻微伤,则两者不构成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