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债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了,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债务人应当要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债权人应当要求其在诉讼时效内伸张权力,否则期限一过,将不被法律给予保护的债权。如果没有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债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了,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债务人应当要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债权人应当要求其在诉讼时效内伸张权力,否则期限一过,将不被法律给予保护的债权。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关于这个期限,如果当事人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则这个期限到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则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催告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指债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贷款,以及相应的利息,但到期后,主债务人仍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担保人在当时就应该开始履行担保责任,所以这里提到的主债务期限届满实际上是一个时间节点,问题是,是为需要偿
主债务履行期满是指主债务的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应当尽快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指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如果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之日或告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即以借款为例,主
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在担保方面,我们经常看到“主债务到期”一词,意思是: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贷款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原借款合同称为主合同,双方根据借款合同产生的债务称为主债务,可以简单理解为还本付息
所谓“债务履行期届满”,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需要履行,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构成迟延履行,如果是金钱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主张债权。在约定保证期间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
连带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