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构成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他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应把握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此罪的最高法定刑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罪名,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如果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对逮捕后的时间有明确规定。法律对限制人身拘押时间做了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