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寻衅滋事的辩护词主要是以下内容: 首先、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 其次、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大; 第三、被告人是初犯,偶犯。 最后、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由被告人的父母进行严加管教。
被告必须写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词。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要点如下: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寻衅滋事罪量刑是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的。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等其他情形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