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关于合同的解除权是有限制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权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就会消失。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解除的时间限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没有法定或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般该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一般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
因解除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后开始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虽然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仍需遵守必要的法定限制以及民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除当事人所诉事项符合情势变更原则外,人民法院不能依《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直接判决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诉讼属于确认之诉,原则上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因为诉讼时效仅针对债权请求权,且多适用于给付之诉。解除权属于形成权,通知相对方即可解除合同,当事人以起诉的方式行使解除权的,如果法院审查确认,合同也是自起诉状副本送达相对人之时解除。
合同解除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不等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时限是一定事实状态即权利不行使的持续期间,它以该事实状态的发生为起算点;而诉讼时效的时限,是一定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它以该权利的取得为起算点。
合同法定解除权有行使时间限制。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合同法定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期限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是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或者是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
有时间限制。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权利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同意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应在法定的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没有上述期限的,则应当由解除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或者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