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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共犯还是共犯

更新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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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共同犯罪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其中对于贪污罪共同犯罪的认定难点又主要集中在主体如何认定的问题上,基于贪污罪共同犯罪主体构成的差异,可分为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即两名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和不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即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现行刑法有关贪污罪共同犯罪主体的认定,是在立法沿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吸收了刑法学界以及司法实践中有益的科学成分,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贪污罪共同犯罪主体的认定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使刑法学界对其内涵、范围的理解和相关主体的认定形成很大分歧,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更是认定标准不一,导致审判结果也不尽相同,这给司法实践的统一带来了很大困难,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因此,本文从贪污罪共同犯罪主体的不同表现形式入手展开探讨,联系笔者供职单位刑事审判中的实例,对贪污罪共同犯罪相关主体在实践中的认定予以分析,并就以上分析给出对贪污罪共同犯罪主体方面完善的立法建议。 一、贪污罪共犯的主体类型划分 对贪污罪共同犯罪的概念,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确定,结合刑法对共同犯罪和贪污罪的法律规定,对贪污罪共同犯罪可以做这样的界定,即两名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以上对差异主体的界定,可将其作以两类区分:一类是同类主体之间的共同贪污即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表现形式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不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贪污;二是有隶属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贪污;三是承担监管义务的上级未尽职责导致下级贪污的行为;第二类是不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主要指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基于贪污罪共犯主体成员身份的不同,同为有国家机关赋予特殊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可称为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可称为不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这种不同类主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法律规定的需要由特定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帮助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只有具备前者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 3、非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只有具备后者身份才构成的犯罪; 4、相异身份者利用不同身份共同实施的身份犯罪。 二、贪污罪共犯主体的现行司法认定例说 (一)贪污罪共同犯罪同类主体在实践中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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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人是贪污犯的共犯
    哪些人是贪污犯的共犯

    可以构成贪污罪共犯的人员有: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2020.06.02 168
  • 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呢
    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呢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

    2020.11.11 77
  • 共同贪污罪犯罪依据
    共同贪污罪犯罪依据

    1、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2、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具有特定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

    2020.03.10 96
专业问答
  • 哪些人是贪污犯的共犯?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人勾结,伙同贪污的,就以共犯论处。

    2022-05-31 15,340
  •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如何处罚

    共同贪污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的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

    2023-06-10 15,340
  • 贪污罪的共犯的含义是哪些呢?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这里的“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

    2022-09-02 15,340
  • 私营企业主是贪污罪的共犯吗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022-02-14 15,340
法律短视频
  • 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吗 01:13
    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吗

    教唆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需要看情况而定: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要形成共犯关系,所教唆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人。 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没有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不能形成共犯关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只对教唆人

    1,106 2022.04.17
  • 什么是贪污罪 01:15
    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位的便捷,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受国家单位、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利,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 对

    1,694 2022.04.17
  • 业务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01:18
    业务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首先看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惩罚单位,又惩罚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犯罪的主要人员。其次,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位上的方便,帮助保险人骗取保险款,成立保险诈骗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

    808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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