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刑事诉讼法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1、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
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还要延长的,不得超过七个月。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十三个月。二审中的
刑事诉讼法变更羁押期限是: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新刑诉法羁押期限规定: 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 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 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 4、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十三个月; 5、二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五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情形,可以延长二个月。
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 一、侦查阶段: 1、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判刑期限。其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判刑期限。
拘留的羁押期限─般情况是十天左右,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新刑事诉讼法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情形,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