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批捕在逃资料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登录公安机关通缉内网的方式查阅。对于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在逃资料,内网不对外,除了有关部门和人员,其他人无法查阅。
逮捕后律师是可以看卷宗的。因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说明案件仍在审侦察阶段;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可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对审查起诉之日日起,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
强奸罪批捕了请律师辩护可以做无罪辩护,但不一定会判无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人民检察院的批捕阶段律师根本就没有权利查看材料,事关刑事案件的材料非常的多,比如口供材料,公安机关的整个调查工作方面的一些细节上的材料,这些在批捕阶段律师都是没有权利可以直接接触到的,律师在批捕阶段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的,案件仍属于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期间,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只有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移送法院审理后,辩护律师才有权查阅、
批捕后请律师有用。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
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一项程序性工作。批准逮捕是由检察机关决定,最后由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会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
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以下问题: 1、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会要求律师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 2、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会要求律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大致量刑区间; 3、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会询问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4、其他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