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财产性损失和非物质财产性损失。物质财产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财产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滥用职权的重大损失的界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财产性损失和非物质财产性损失。物质财产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财产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滥用职权罪案件立案标准有以下情形:造成死亡一人以上;导致十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造成公共财产经济损失达到二十万元以上;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六个月以上;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还有弄虚作假
侦查机关关于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下情形就可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
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二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渎职犯罪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
滥用职权罪案件立案标准为有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或者是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节的。
河南省对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死亡3人以上的; 2、重伤10人以上的; 3、轻伤30人以上的; 4、导致5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滥用职权罪是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