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书,是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依法制作的文书。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此致,人民法院。
起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法定代表
管辖异议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异议。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由案件当事人提出。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是应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的,应裁定驳回异议。裁定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