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出售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的适用条件是: 1、必须是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拍卖房屋,应当与抵押权人协议租赁债务,或者抵押权人拍卖租赁房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即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告知承租人,一般提前三个月,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未按此规定,承租人可请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性是法定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因出租人出卖出租物超出了租赁物范围而改变,只要出卖房屋涵盖了租赁房屋部分,承租人就享有优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