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不正确,可以说是不准确,对于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于有限合伙人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有特殊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责任也不一定是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企业连带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对债务担负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则负担无限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负担的是有限责任。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每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均负有履行义务,实际上相当于以全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 连带债权的各债权人共享同一债
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 1、连带债务一般是各个债务人之间主动约定、因共同的原因而产生;而不真正连带债务一般是因不同的原因、被动的对同一债权人产生债务责任。 2、连带债务人中任意一人都有对债权人履行全额债务的义务,各债务人对全部的债
起诉公司可以连带股东。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下:1、当公司的独立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应当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连带股东;此种情况即使连带股东,也只能在股东出资范围内,追究责任;2、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来年担保人不是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股东入股不是承接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