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由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并且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提起。
行政诉讼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益受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的具体方式以及规定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办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机关应当行政诉讼的方式有确定出庭应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等。被告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一、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首先需要依法收集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然后连同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一并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且当事人一般需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会超过时效期限。
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依法收集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然后连同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一并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且当事人一般需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会超过时效期限。
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要依法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且当事人的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