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缴费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青岛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一致,都是需要:1、职工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同时已经按照履行失业保险费的缴费义务满一年;2、职工失业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3、职工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4、职工有求
青岛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一致,都是需要: 1、职工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同时已经按照履行失业保险费的缴费义务满一年; 2、职工失业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 3、职工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4、
个人缴费基数和费率: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
失业保险标准各地有所不同,通常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进行确定。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工伤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缴费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但领取是因为保险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种。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基本在下半年完成缴费工作;新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则与参保时间相同,最多可以延迟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保
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