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根据我国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
申请低保的条件: 1、没有一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并且没有能力赡养法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居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取最低工资后,或者退休人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
当符合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条件时,可以申请低保,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若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
办理低保需要的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