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民事诉讼对再审不服可以申请抗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
对生效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
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
一、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解决方法如下: 1、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
(1)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被害人不服 对于有被害人的
对于判决书不服的处理办法要分情况看: 一、如果对一审判决书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天内,即判决书生效之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 二、如果对二审判决书不服,在判决送达后生效,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征收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就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确有错误,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处理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