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的后果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入股公司股份的时候是应该要按照自身认缴的资金足额出资,要是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话,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缴纳未足额的资金并且需要给予一定的执行时间,因为根据合同规定,股东之前签订的合同具有约束力
认缴资本制中的认缴期限可以延长,除非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认缴期限,否则应当按期缴纳。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认缴资金不到位能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
注册资金认缴到期未缴的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没有按期缴纳的股东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需要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
注册资本金没到位应当由工商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可以处罚金。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在一个企业中,股东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保证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行,但是现实中不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那么这样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呢?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依法缴纳出资,目前设立公司由原来的设立
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应由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履行公司的资本充实义务,然后,由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另外,股东未足额出资的,除了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还会影响股东权利的完全行使,股东权利将受限至其完全缴清出资额为止
注册资本金认缴不到位,若是到了认缴期限,股东仍然没有缴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但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认缴不到位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补足出资。
认缴的无力实缴依法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且有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这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还会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是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是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即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