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若认缴了却无力实缴的,应由该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有财产后承担补缴的责任,其他股东或公司的负责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
认缴出资日期到了必须缴纳。否则应当对按时承担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虚假出资。
认缴出资额到时间必须要缴纳。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缴纳,工商部门也会追究机制,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一、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如下: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
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可能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以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带来很严重的印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公司债务产
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同时,在公
认缴制度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在公司破产需要偿还外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按照注册比例补足注册资本上的资金,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认缴制度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在公司破产需要偿还外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按照注册比例补足注册资本上的资金,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资本缴纳的规定,认缴和实缴不一致时,应当在出资义务履行期限内,尽快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规定,我国公司法人实行认缴出资制度,更好的满足股东融资的需求,不再强求股东实缴,促进投资,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是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而行政处罚中罚款是最为常见的处罚方式,被处罚人要在期限内交纳罚款,对于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