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公司法人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在生活中,挪用公款的事例经常会发生,因为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人们对金钱的欲望是很大的,所以许多身在特殊职位的一些人就会有霸占公款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会造成单位的损失,破坏经济秩序。那么,如果已经挪用了公款,还去自首有用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以
成立公司以后,个人的钱与公司的钱是独立的。即使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此股东将钱占有已有,则为职务侵占罪,如果是挪用后从事经营活动,超过3个月以上的,属于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违法的,即使是自己的公司,公司财产也是属于公司的并不是属于个人,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尚未使用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公款,而在于公款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公款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公款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已经
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或审判机关没有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悔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情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
行为人私自挪用公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规定的挪用公款的情形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