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股东能承担公司债务。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自然人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或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后,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让股东偿还。除非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
公司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否认),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承担取决于具体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债务不能由股东偿还。 除非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或者收购股份对债务承担责任,但是一旦出现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等情形,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