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犯罪类型的规定,抢劫罪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受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抢走受害人财物的行为。入室抢劫的类型: 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 2、与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 3、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 4、“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
抢劫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为自身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抢劫成功。已构成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转化型抢劫,指的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实际上,转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
第一: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第二: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转换型抢劫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2、事后抢劫的情形。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
抢劫杀人要根据其具体实施的行为判断其罪名,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如果是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杀人的,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规定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当认定为抢劫罪;2、如果已经抢劫到财物,但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穷追不舍,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