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离婚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前妻没有前夫的财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是否有继承权,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所以,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的情况下,再婚配偶有继承权和份额。
已离婚的前妻没有继承权,除非前夫有遗嘱将财产由其继承。若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领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生育或领养的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其父或其母享有继承权。
在没有遗嘱约定再婚配偶没有继承权的情形下,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拥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是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并且在对方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还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配偶的遗产。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
婚前财产半路夫妻可以继承。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配偶是可以继承的。只要不是订立遗嘱排除配偶的继承权,则配偶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婚前财产也属于遗产。
再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与普通婚姻关系相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生活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对于再婚夫妻财产的继承,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按照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利继承。这里所说的权利是指,配偶享有的法定继承权。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财产。因此,当该方去世的时候,这一项婚前财产就能够被认定
婆婆不能继承夫妻的共同财产,婆婆只能够继承属于自己的儿子那一部分的个人财产。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