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二类是直接影响诉讼过程,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犯罪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的主体条件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
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1、被告人,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被告人的名义提起上诉。2、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如果自诉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则其法定代理人也
刑事诉讼法中可以收集收集证据的主体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自诉人、公诉人、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还有一种是要基于授权或法院的指定才享有特定的诉讼权利,如辩护人,要有被告的授权委托或法院的指定,才享有诉讼权利,而且还要看授权委托书上是一般
我来帮你解答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诉讼主体简单来说是有权提起诉讼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包括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这些权利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