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效力,支付令应当是对债务人本人提出的,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在督促程序中限令债务人的法律文书,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时向法院申请的,法院各债务人发现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符合一定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支付令生效后,债务人要在15天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如果是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将会影响支付令的效 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
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又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
第四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
1、对担保人不可以适用支付令。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督促程序,现对适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的其中,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
有效。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
法院支付令和起诉的区别如下:概念不同:支付令一般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起诉通常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
债务人针对支付令向法院提起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债务人提起支付令异议成功的法律效果有二
法院支付令申请条件: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