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对原来的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然后改正原来的错误的一道法律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并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是提出的主体不同、提出的程序不同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等等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称为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有: 1、二审程序不同于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审判监督程序的审判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的诉讼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方式有: 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
六个月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力的,是没有时效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该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审判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